当杜甫遇见成都(向以鲜)
来源: | 作者:probf84e9 | 发布时间: 2018-07-12 | 7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向以鲜
                    作者授权 

               (一)

        从我与杜甫的缘分说起

 

我一直认为:一个诗人,在他一生中,一定会和另一个诗人,尤其是历史上的某个诗人发生神秘的联系——要么成为异代的兄弟,是么成为精神上的父亲——私下里,我一直称杜甫为子美哥哥——虽然有点儿攀附之嫌,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儿来由。眼下谈杜甫说杜甫的诗人不少,但是真正了解杜甫的诗人,真正通读过杜诗全集的诗人,真正细读过杜甫的诗人,又有多少呢?其实,大家心里还是有数的。我曾看见一个当代著名诗人,为了表示他对杜甫的了解,便随手引用了一句杜甫诗歌。结果十个字竟然就引错了三个字,并且是相当关键的三个字——这让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杜甫知道了,又情何以堪呢!

 

         杜甫塑像

 

1979年秋天,我考入重庆北碚西南师大中文系,时年甫至十六岁,还是一个懵懂少年。大约是在入学的次年,也就是1980年下半年,中文系的杜诗研究专家曹慕樊先生(先生系目录学泰斗刘国钧、哲学家熊十力高足)给七七、七八级的学生开了一门选修课:杜诗选读。就我有限的见闻来看,这应该是全国高校首次开设关于杜甫研究的专题课。之前没有,之后,好像也没有过。

 

上曹先生这门选修课的学生,以七七级、七八级高年级的学生为主,学生平均年龄估计都在二十五岁以上。我作为低年级的少年学生,去旁听曹先生这门颇显高深的课程,坐在一群成熟男人之中,显得特别刺眼。一次课闲时间,曹先生走到我的面前,随手拿起放在书桌上的《杜诗选读》——那是曹先生亲自编选的铅印本内部参考教材,迄今我认为仍是中国最好的杜诗选本,亦是我的案头必备——曹先生看见书页中,凡有空隙处均密密麻麻写满了读书笔记,并且粘贴着各种读书札记纸条,目光中露出几分欣喜和讶异之色。

 

曹先生低声问我:你这么小,为什么要来听大哥哥们的课?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我要报考先生的杜诗研究生。曹先生微微停顿了一下,郑重地说道:你要考我的研究生可以,不过得有一个条件——你把杜甫诗歌全部背诵下来时,我就收你做学生。我的神经一下子被刺激起来,不无挑衅地问道:先生,历史上有没有一个人能把杜甫留下来的一千四百多首诗歌全部背诵完呢?曹先生摘下厚厚的镜片,呵了一下,然后撩起衣角轻轻地擦着:有,当然有。他是谁?曹先生重新戴好眼镜,笑眯眯地拍了一下我的头:康南海。说真的,当时我还真不知道康南海是谁。曹先生看出了我的疑惑,接着补充道:就是梁启超的老师康有为。我庄严地站起来,对曹先生说:好,先生等我两年。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成了一次美与记忆力的历险:用清人杨伦的《杜诗镜铨》为底本,我以平均每天背诵两首的速度,开始了一个人的杜诗苦旅。在美丽的西南师大校园,几乎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背诵杜甫诗歌的身影。杜诗真是一片深不可测的大海啊,我成了一叶颠簸其上的小舟。两年时间很快过去了,我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大三撰写毕业论文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杜甫,最终确定的题目是:杜甫诗学研究。由刘健芬教授作指导,通过一年的努力,最终撰成三万字的论文。据称,这是我们那一届毕业生中写得最长的一篇学士论文。

 

大三下半年,我叩开了曹先生的家门。曹先生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样,全背了吗?我说,全背了。曹先生说,那你把《秋兴八首》背给我听。我说,这个太简单了,来点儿难的,我给你背《奉先咏怀五百字》吧。我只背了几句,曹先生面呈得色,摆了摆手说,不用背了。但是,令曹先生意外的是,我告诉先生,我不准备报考他的研究生了。曹先生颇感意外,我解释道,现在我喜欢闻一多,特别喜欢闻一多,我要去读闻一多弟子的研究生。曹先生绝对大家风范,很快恢复了平静,立即告诉我,南充师院的郑临川先生,就是闻先生的弟子,如果你愿意,他可以代为推荐。

 

那时的我,真是心高气傲啊,婉谢了曹先生的好意,我没有告诉曹先生不去郑先生门下的原因:那时的我还有很多虚荣心,眼中根本瞧不上南充师院呀。后来,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南开大学中文系王达津教授的研究生。王先生乃名家之后,其祖父王铁珊系蔡元培、许寿裳好友,先生先后师从刘永济、唐兰、高亨、朱东润、闻一多、朱光潜、冯沅君等。闻一多还是王先生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时的座师。

 

关于我背诵杜甫诗歌的事情,在我们那一届的中文系上,还是小有名气的。1981年夏天,南充发洪水,我在故乡聂家岩,平生第一次给异性同学写了一封书信,那位名叫可可的女同学(后来成了我的妻子)给我回了一封不冷不热的信。信的末尾是这样写的:向小先生,听说你特别喜欢杜诗,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你一定会成为研究杜诗的大先生的。这句话好像是在鼓励我,实际上是深深伤害了我那颗不可一世的自尊心。我在后来的诗作《我的两地书》中还提及此事:

 唉!我能把1400多首杜甫诗歌

脱口背诵出来又如何?

聂家岩的少年维特

独自躲到香樟树下漫卷诗书

可以说,我是在重庆开始认识杜甫的。大三暑假期间,我曾专程来成都礼拜杜甫生活过的草堂。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时,我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成都四川大学。到成都来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条,就是想离杜甫热爱的成都草堂更近一些,更近一些。

 

       从少陵野老到杜工部

一个人一生中,总会与某个地方某片土地发生神秘的联系。通常而言,有两个地方是人生中最重要的,绕不过去的:一个是出生地,你呱呱坠地的地方;一个是辞世地,你归于尘土的地方。即使是佛陀释迦牟尼也是如此,佛陀的圣迹甚多,但蓝毗尼花园(出生地)和拘尸那罗(涅槃地)却是其中最为著名的。

 

世事无绝对,也有例外,唐代大诗人杜甫就是一个例外。现代诗人冯至在其名著《杜甫传》中就曾指出:人们谈到杜甫的时候,完全可以不提他的生地(河南巩县)与死所(湖南耒阳),却不能不提到成都。当杜甫遇见成都或成都遇见杜甫,到底是成都的幸运,还是杜甫的幸运呢?答案是相互的幸运:如果成都没有杜甫的寓居岁月,成都的诗意将缺少一道壮丽的底色;如果杜甫没有经历成都的山川风物之美,那我们所看到的杜甫可能完全是另一副模样——除了悲苦,还是悲苦;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少陵草堂

杜甫(712—770年)祖籍襄阳,河南巩县(巩义)人。杜甫字子美,这个名字显然意味着杜氏一门对他的某种人格魅力的期待。杜甫虽然长得并非玉树临风般的型男,但就其沉郁顿挫的风格素养来看,还是担得起这个美名的。杜甫自号少陵野老——这个称谓来源于杜甫早年的经历,他年轻时曾在西安南郊少陵一带居住过,世人又称杜少陵。

 

杜甫还有一些别的称呼,均与其经历有关:杜甫曾在肃宗的凤翔时代任过左拾遗,所以又称杜拾遗。杜甫本人似乎更在乎另一个更不起眼的官位,老朋友严武在成都时给杜甫申任了一个名字颇长的闲职:节度使署中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赐绯鱼袋。以此,人们又称之为杜工部。

 

虽然杜甫并不喜欢严武的幕府工作,那种冗长的、单调的官僚作风,和诗人杜甫渴望自由,渴望像沙鸥般纵横于天地的梦想相去甚远,但是杜甫很在乎工部员外郎这个称号,尤其是对与此相匹配的标准官服装饰如 纱帽”“绯鱼”“朱绂等等色彩绚丽之物,还是颇为留意的。这大概与杜甫的儒家济世思想有关,尽管经历了太多伤痛和失望,也早没有了当年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壮志雄心,但从他那首写于成都的不朽诗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所体现出来的大同甚至共享精神来看,杜甫心中的火焰一刻也没有熄灭过。纵然不能致君于尧舜之上,但只要一想到,一触摸到皇帝赐予的耀眼绯衣和鱼袋,就禁不住热血沸腾起来。从少陵野老到杜工部,至少是完成了一次带有想象色彩的身份转换。

 

                    (二)

              飘如转篷的杜子美

杜子美到过很多地方,几乎把整个中国走了个遍。杜甫的一生,飘如转篷的一生,一直处于迁移动荡之中。杜甫的童年是在出生地河南巩县度过的,后来结婚时还在故乡那儿打造过一处简单的窑洞(土室);杜甫的青少年主要在洛阳姑妈家晃动,并混迹于各种官场社交活动中。又曾浪游吴越、齐赵、梁宋之间,过着一种类似于纨绔子弟的生活,用杜甫的话说:“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这期间还结识了大诗人李白和高适等人。

 

经过一番折腾,杜甫觉得不能再这样游下去了,中年的杜甫重返长安,本想施展自己宏伟的政治理想,却没有料及世事的风云突变,一切来得那样突然,势不可挡:战争、混乱、饥荒、逃亡、贬谪,一个接着一个的来。从华州(陕西华县)到秦州(甘肃天水),再到同谷(甘肃成县)。每到一处,杜甫都以为那就是终点,以为在那儿可以安定下来,结果每一处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不可靠的。杜甫在《发同谷》诗中绝望地写道:奈何迫物累,一岁四行役。华州呆不了到秦州,秦州呆不了到同谷,同谷呆不了又到哪儿?我们知道杜甫后来到了成都,住了几年,接着杜甫又沿江而下,在夔州(重庆奉节)、潭州(湖南长沙)、衡州(湖南衡阳)之间徘徊,最后病殁于自潭州摇向岳阳的小船上,诗骨埋于湖南耒阳。

 

肃宗乾元二年(759年)的腊月初,杜甫决定带着全家都老小,从同谷向成都进发。蜀道之艰险他是有心理准备的,杜甫一定读过李白的《蜀道难》。但是杜甫决定到成都生活,仍然是一种理性的选择。除了投亲靠友的考虑之外,对于蜀道的各种可能性,他也有过认真的权衡。他不是一个人去闯成都,而是带着一家人拖儿带女去生活。蜀道是难,但是随着唐玄宗的避难入蜀,蜀道的艰险已有相当程度的改观,在当时甚至形成了一种入蜀寻找相对安稳生活的浪潮。史书描述说:关中比饥,士人流入蜀者道路相系。可以想见,杜甫挈妇将雏奔走于蜀道之上,他们并不是唯一的历险者。

 

经过长途跋涉,杜甫全家于是年岁暮抵达成都。杜甫初至异乡成都,被朋友(杜甫称之为故人的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时任成都尹兼剑南西川节度使的裴冕)安排住在浣花寺里暂时居住。这个冷寂的古寺,似乎让杜甫对初识的成都颇有点失望,其中也包含着对故人的部分失望。虽然那个故人给杜甫一家找了个临时栖身之所,还送来了一些禄米:古寺僧牢落,空房客寓居。故人供禄米,邻舍与园蔬。但是,故人的帮助十分有限,杜甫一家不得不从好心的邻居那儿,获得一些聊以充饥的蔬菜之类。杜甫心中的失落感,我们还可以在他初到成都时所写的第一首成都诗作《成都府》中,寻觅到隐约的痕迹。在这首五古诗中,我们几乎看不到杜甫对繁华成都的真诚赞美。初到成都的杜甫,患着深深的怀乡病,身在成都,却有一种梦游的感觉:翳翳桑榆日,照我征衣裳。我行山川异,忽在天一方。

 

               草堂拨动了诗歌神经

是什么东西彻底改变了杜甫对成都的看法,并且从生命本质层面上拨动了杜甫那股敏感的诗歌神经呢?

               

              杜甫草堂

草堂!是的,是杜甫的茅屋,是杜甫的草堂。有了草堂之后,杜甫渐渐爱上了这座城,这片土地,这方人民。

 

有了草堂之后,杜甫就打算不走了,杜甫应该是成都历史上第一个著名的来了就不想走的异乡人。他在《为农》诗中写道:卜宅从兹老,为农去国赊。杜甫在浣花溪畔的草堂岁月,是杜甫一生中最静好、最悠游不迫的岁月。史书上说:甫于成都浣花溪里种竹植树,结庐枕江,纵酒啸咏,与田夫野老相狎荡,无拘检。杜甫并非口头上说说不想走(从兹老),而是立即付诸行动:为了长住久安下来,杜甫开始精心营造着自己的草堂。杜甫在很多地方都曾产生过安居的幻觉,但都没有实际行动,即使行动了,也没有用心过,因为杜甫知道那不过是一个风雨飘摇的临时住所,自己永远是一个过客。但是对于成都的草堂,杜甫的认识和行为迥然不同:这儿将是他的家,永远的家。杜甫的草堂绝不是一个随意的暂避风雨的简陋之所,而是一个颇具匠心的诗意栖居。

 

杜甫到达成都的次年,也就是肃宗上元元年(760年)的春天,杜甫开始着手修建他在成都府的正式住所。毫无疑问,草堂倾注了杜甫在建筑与园艺方面的全部热情和才华。我们从杜甫诗歌中,可以获得大量的关于营造草堂的背景信息:草堂的空间、环境、邻里、修建资金和艺术品味等等。比如构筑草堂的起动资金就来源于杜甫的表弟,一个小小的军事官员王司马,而不是那位享有国家丰厚禄米的故人。除了表弟的资助之外,杜甫也会向朋友们求助,但并不是每一个朋友的应诺都可以兑现,有个叫王录事的人就是这样。不得已,杜甫只好写诗催问。但是,这些物质生活中的琐屑之事,并没有影响杜甫构筑草堂的兴致,不仅没有影响,由于是杜甫平生第一次真正下功夫建筑自己的家园,反而让杜甫从中体味到了别样的艰辛与甜蜜。

 

                诗歌植物学家

杜甫对于居住环境和各种植物的热爱与讲究,在历史上除了苏东坡之外,很难再找到第二个人。杜甫将草堂选址于浣花溪畔,固然有诸多的因素,适当的距离与安静等等都在考量之内。最直接的原因则是那儿一株已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古楠树:倚江楠树草堂前,故老相传二百年。诛茅卜居总为此,五月仿佛闻寒蝉。可惜不久这株参天楠树就被一场暴风雨给毁掉了,这次意外的事件给杜甫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甚至让诗人觉得他为草堂付出的心血都白费了:虎倒龙颠委榛棘,泪痕血点垂胸臆。我有新诗何处吟,草堂自此无颜色。

 

但是,杜甫并不是那样容易击倒的人,生活还得继续,楠木倒了,还可以种植其他树木。为了给草堂营造一个优雅朴素的氛围,杜甫用诗歌的方式,如同一个诗歌植物学家一样,向身边的朋友们发出强烈的植物请求:杜甫喜欢松树,就向韦班要松苖。松树是缓生树,且不容易栽活,从杜甫的记载可知,他在草堂一共只栽活了四棵松树。有人说杜甫不喜欢竹子,理由是杜甫曾写过: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需斩万竿。其实这是断章取义,忽略了杜甫的上下文。杜甫这儿只是说竹子长得太快,完全夺走了松树的生长空间。杜甫曾向绵竹县令韦续索要竹苖种于草堂周围。杜甫《杜鹃》诗中说,他在草堂种植的竹子面积,曾达到惊人的一顷(相当于一百亩地)。

 

杜甫是很喜欢竹子的,并且从竹子那儿获得过不少收益,草堂的很多建筑及修缮材料,都来自于杜甫手种的竹子。和松树相比,另一种蜀中特有的速生树桤木深得杜甫的赞许,他毫不掩饰自己对于桤木的偏爱,伸手向绵谷县尉何邕索取桤木苖。当草堂完全落成之时,这种见风就疯长的桤木,真的已经成林了。松竹桤木之外,杜甫对桃树也甚为迷恋,不仅可食用,其灿烂的花朵更是养眼的绝妙风物。于是,杜甫向县令萧实又要了一百根桃苗。杜甫还曾向成都权势人物徐知道要过别的珍贵果木,以丰富草堂的植物种类。

 

经过一番苦心经营,杜甫在成都的草堂,终于初具规模,可以安心住下来了。为此,杜甫写下著名的《堂成》一诗,以歌颂这异乡的”——“ 背郭堂成荫白茅,缘江路熟俯青郊。桤林碍日吟风叶,笼竹和烟滴露梢。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旁人错比扬雄宅,懒惰无心作解嘲。成都给了杜甫这样一片小小的天地,虽然也有秋风肆虐,使茅屋破败,但更多的时候是安静、安适、安稳的。再加上还有老友、一方军政要人高适(任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和成都尹)或严武(任绵州刺史、成都尹兼御史大夫和东西川节度使)的不时照顾,中间还夹杂着战乱,但总的来说,杜甫在成都度过的近四年生活,是杜甫一生中最值得留恋的岁月。成都就像是一个慈爱的母亲,给杜甫这样的饱经忧患,一身是伤的异乡游子带来无尽的身心抚慰。成都又像是一位秘密的情人,唤醒了杜甫沉睡的抒情的审美意识,让杜甫的人生,在悲苦之中多了几分明亮之色,多了几分生动之气。

 

             (三)

           杜甫的锦江儿女

  杜甫举家从同谷到成都,绝非一时冲动的冒险之行,而是经过了认真的权衡才做出的决定。杜甫不是一个人(包括妻子杨氏、两个儿子宗文宗武、两个小女儿和至少一个仆人,共七人),不能说走就走。杜甫深爱自己的家人,尤其热爱自己的儿女,尤其是那对不知名的小女儿。在整个唐代诗人中,依我之见,杜甫是最疼爱自己女儿的一个大诗人。虽然李白也曾在言谈中提及自己的女儿明月奴,但仅仅是一笔带过。

 

  杜甫就不同了,在诗中不仅常提及,并且有着生动的细节呈现。在杜甫的认识中,天府成都不仅是最后的避难之所,也是能让家人安稳过日子,能让儿女们得以茁壮成长的地方——果然,我们在写于上元元年(760年)的《江村》诗中,看到了一幅杜甫在到达成都之前的诗歌里,十分罕见的大自然与天伦之乐完美融洽在一起的夏日图景:“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自去自来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外更何求?”清澈的浣花溪(锦江在西郊一段的名字)环绕着城外小小的村落;漫长的夏天无所事事,安静而寂寥;那些梁上的燕子,水中的沙鸥们是多么自由、亲爱、无拘无束啊!岁月和沧桑虽然刻满妻子的面容,她仍有一颗青春的心,画纸为棋局,在想像的对弈中,体味来之不易的幸福;可爱的孩子们,把缝纫衣被的铁针敲成弯曲的鱼钩,他们要从成都的江水中,钓出银色的欢乐…….彼时的杜甫,内心中一定洋溢着对成都满满的爱和感激。

 

  相对西方诗人而言,中国诗人的家族或家庭情结似乎要浓厚得多,在中国诗人的笔下,我们往往能通过字里行间,寻觅到强烈且鲜明的诗人家庭的印记,诗人的妻子,儿女或亲友,会以各种形象和方式活跃其中,让人感受着强烈的生活气息和亲情,这大概与中国人特有的家族血缘观念相关。在西方诗人的作品中,则很难看到这样的情景,无论是古希腊的史诗还是文艺复兴以来的浪漫主义诗歌或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作品,都是如此。在西方诗人的笔底,涌现的是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时代风云或一已悲思,却极少及触及家庭成员的个人化的日常生活图景。

 

 在人们的心目中,中国人自汉以来可能更重视男性子嗣而轻视女姓子嗣。然而我们在细读诗史时发现,中国诗人笔下,女儿们的身影似乎出现得更为频繁且可爱得多。这或许与小女儿的娇憨可爱有较大关系,此一现象当值得研究中国女性文化史者关注。

 

  杜甫是一个柔情的人,热爱自己儿女、尤其是女儿的诗人,一定是伟大的诗人。

 

  在名篇《北征》中写小女儿仿效母亲画妆,廖廖三十字,便将一幅乱世里苦中作乐的场景跃然纸上:“瘦妻面复光,痴女头自栉。学母无不为,晓妆随手抹,移时施朱铅,狼籍画眉阔。”有学者指出杜甫《北征》诗意可能受到左思《娇女诗》的影响:“鬓发覆广额,双耳似连璧。明朝弄梳台,黛眉类扫迹。浓朱衍丹髻,黄吻澜漫赤。”仔细比较,发现二诗的确有颇多异曲同工之处:首先当然最显在的是,诗人都是以自己钟爱的小女儿为摹写对象;其次是都写到了小女儿最爱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学习画妆;第三则是她们化妆时皆因年纪太小而弄巧成拙:杜甫的“痴女”用“朱铅”把眉毛画得一片“狼籍”,左思的“娇女”则用“浓朱”把嘴角弄得鲜红“澜漫”。不同之处在于,杜甫的女儿是画眉毛,左思的女儿则画的是口红。虽然两个小女儿各有其侧重点,但总算是抓住了女性画妆的要害:眉毛和嘴唇。

 

“画眉阔”在这里是什么意思,是因为画得狼籍而变阔呢,还是画眉本来就要阔,只是画得狼籍而已?还是因为本来画得好又阔,只是后来不小心弄得狼籍了?有人认为这与唐代流行阔叶眉(亦称桂叶眉)的习尚相关,也就是说杜甫女儿本身就是要描出两道阔叶眉,只不过是没有画好而已。有人则认为“狼籍画眉阔”与时尚无关,开天之际并没有流行阔叶眉,流行的是柳叶眉。所以此处杜甫意在描写女儿天真烂漫情态,描眉手法和姿势均不正确,致使眉毛又粗又乱:“故狼籍变阔,恰与此女意中所追求的眉样相反,故诗人以为戏谑。”

 

如果当时本来就流行阔叶眉,杜甫的小女儿也想画出阔叶眉,但由于手腕不准,阔倒是阔了,却十分紊乱,不整齐,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当时并不流行阔叶眉而流行的是柳叶眉或修眉,小女孩在以母亲眉毛为范本之时却把修眉画成了混乱的阔眉,则似乎于常理颇难相通,纵然是“晓妆随手抹”,也顶多是画得弯弯曲曲,而不致于画得又粗又阔吧。我们知道少女对画妆一事是有着天生的摹仿能力的,这对她们而言,几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杜甫的家安在了成都的草堂,在这儿,风景淳朴,风色宜人。在写下《江村》的次年,也就是上元二年(761年),也就是杜甫入川的第三个年头,杜甫在《进艇》诗中,再一次为我们描绘了相似的锦江天伦图,可视为《江村》诗的姐妹篇:“南京久客耕南亩,北望伤神坐北窗。昼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俱飞蛱蝶元相逐,并蒂芙蓉本自双。茗饮蔗浆携所有,瓷罂无谢玉为缸。”

 

  这儿的“南京”就是成都,因唐明皇幸蜀,号成都为南京置尹。杜甫似乎已经习惯了成都的安逸生活,这儿有田可供自己耕种,有小艇可供与妻子杨氏一起乘兴坐游,有清澈的江水可供两个淘气的孩子(此时宗文已经十一岁,宗武也已八岁了)游泳嬉戏,天空还有翻飞追逐的蛱蝶,溪水有并蒂的芙蓉相爱相亲。这还不够,还有可口的甘蔗汁儿当茶饮,还有绿瓷玉缸中的醪酒散发着芬芳。

 

这样的幸福,是之前的杜甫从未曾体会过的。仇兆鳌 《杜诗详注》引葛常之的话说:《北征》诗云:“经年至茅屋,妻子衣百结。恸哭松声回,悲泉共幽咽。”是时方脱身于万死一生,以得见妻儿为幸。至秦州,则有“晒药能无妇,应门亦有儿”之句,已非北征时矣。及成都卜居后,《江村》诗云:“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进艇》诗云:“昼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其优游愉悦之情,见于嬉戏之际,则又异于客秦时矣。由此可以相见,那对在《北征》中学母亲画妆的小女儿,到了成都,此时该有多么的开心快乐啊!

 

从杜甫对儿女,对小女儿们的爱,我们可以真切感受到诗人内心中最柔软的那一部分。这种爱,和杜甫在成都茅屋中所生发出来的“安得广厦千万间”的爱是一脉相承的。可以说,不仅杜甫和妻子在成都的锦江边找到了乱世中的快乐,他的儿女们,在成都的锦江,也找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珍贵的美好时光。

 

               (四)

           当成都遇见杜甫

当杜甫遇见了成都,成都也就遇见了杜甫。成都毫无保留地接纳了杜甫,杜甫也毫不吝啬地赞美着成都,歌唱着成都——如同翠柳上的黄鹂,青天中的白鹭。因此,我们凭借杜甫的史诗之笔,看见了生动的,鲜活的唐代成都;看见了花径和蓬门;看见了在城中十万户此地两三家的对照中,鱼儿在细雨里出没,燕子在微风中快乐翻飞;看见了一场好雨,看见了野径上的黑云,看见了江船上的渔火,还看见了黎明中的沾满雨露的花朵。我们还看见了唐代成都幕府中的梧桐、蜡炬、月色,看见了城外柏树森森的诸葛武侯祠堂;还看见了来自天地之间的锦江春色,看见了变幻古今的玉垒浮云。当然,成都也不是世外桃园,我们从杜甫诗中,听见了萧瑟的秋风,看见了破败,看见了人间的悲伤。我们还从杜甫诗中知道了唐代成都人以槐树叶制作成的绿色凉粉,以及成都很多已遗失的市井风俗。

 

杜甫离开成都时,曾写有《去蜀》一诗:“五载客蜀都,一年居梓州。”实际上杜甫在成都居住时间不到四年,只有三年零九个月。中途避乱到了梓州、阆中等地,在这些地方呆了一年零八个月。加上这些时间,杜甫一共在四川境内呆了差不多五年半的时间(759765)。

 

在杜甫呆过、走过、住过、爱过、恨过的众多地方中,为何只有成都如此重要,不可或缺?那么多地方中,为什么只有成都显得格外不同寻常?在数据说话的时代,我们也可以试着用几个数据来回答一下这个古老问题:

其一,杜甫现存的一千四百多首诗作中,写于四川境内的达四百多首,差不多占去杜甫全部作品的三分之一,其中写于成都的诗作就有两百多首;其二,杜甫现存一千四百多首诗作,有一千首多一点都是在杜甫到达成都之后的十年内写出来的,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的现象!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是成都打开了杜甫的诗歌闸门,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拾。我们知道,杜甫并不是一个晚熟的诗人,而是一个相当早熟的天才诗人,他在《壮游》中说自己七岁时就才思敏捷,一开口就咏出了《凤凰》诗篇;九岁时学会了书写擘窠大字,俨然一少年书家。但是就目前所流传下来的杜诗来看,基本上都是中晚年之作,早年的作品很少见到,最早的一首《望岳》,大约写于杜甫北游齐赵的青年时代。

 

仅就传承下来的杜甫诗作来看,杜甫算是一个大器晚成的诗人,而这个晚成,恰恰就是从成都开始的,这一年杜甫刚好四十八岁,本命年。其三,杜甫到了四川境内尤其成都之后,在诗歌写作形式方面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在踏入蜀地之前,杜甫主要采用的诗歌形式是古风歌行或律诗(五律或七律),极少采用另一重要形式绝句。在杜甫入蜀前的七绝诗中,大概只有一首,名叫《赠李白》。杜甫众多精彩的脍炙人口的绝句,基本上都是在成都写出来的。这个现象颇值得玩味,是什么东西触动了杜甫诗思之中那份宜于以二十个字或二十八字来表达的灵动和跳跃呢?以上三个与数据相关的事实,虽然不能完全回答我们的问题,但已经可以部分说明,成都对于杜甫来说,确实非同寻常:成都是诗人杜甫的福地。

 

很难想象,如果杜甫不到成都,我们还能看到如此瑰奇多姿,汪洋恣肆的杜甫吗?离开成都之后的杜甫,再也没有找到一处像成都这样让他心安的地方,直到他死去,再也没有找到。杜甫虽然终究还是离开了成都,但成都人民一刻也没有忘记这位伟大的诗人。在四川人或成都人的心目中,杜甫就是他们的亲人,杜甫就是四川人就是成都人,成都的花径和柴门,一直为杜甫打扫着,打开着。

 

写给杜甫的话

亲爱的子美哥哥,应该怎样来称呼你才合适呢?你是真正的诗歌圣人诗歌先生,但是,我内心之中更愿意称你为子美哥哥——虽然你比我整整大1251岁。

 

私下里,我们常常谈到你。我认为,衡量一个诗人是否伟大,有很多尺度,但是有一个尺度,也是最重要的尺度,那就是得看看,他是否为拓展母语的宽度和深度做出了贡献。子美哥哥,你在这方面做得真好,比李白还做得好。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你的诗歌,汉语的表达力将为之减色。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一大把,比如“白云苍狗”,比如“暮云春树”等等,这些已经深入汉语内部血液的词语,全都来自于子美哥哥的诗章。

 

你也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千古太久了,生命多么短暂啊!

 

子美哥哥,我打从十六岁上大学时起,就一直喜欢你,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癸巳年冬,我写下组诗《唐诗弥撒曲》,谢谢子美哥哥,这组诗,没有你是不能成立的。这也再一次证明:新诗或现代诗与传统尤其是古典诗歌之间,并没有鸿沟,不仅没有鸿沟,很多时候,古典诗歌本身就是现代诗歌的精神源泉。那组诗中的《剑舞》,当然是献给哥哥的。还有,最后的《空山》,全诗最后的几句,借用的就是子美哥哥的诗句——这是我们的秘密,只有极少数真正了解你的人才知道:

      哦  万嶂之中

      那儿万象吐纳 万籁交响

      一只蝼蚁跋涉向枯萎的梨子

      而苍穹之上 依然日升月沉

我坚信,子美哥哥,如果你也生活在今天,那你一定是一位了不起的现代诗人,先锋诗人,也一定是一位关注时代命运,关注民间疾苦,关注世界真相的新诗人真诗人!这一点,我确信不疑。

 

  子美哥哥,我所理解的新诗,我所理解的现代汉语诗歌:一定是接通汉语血脉、打通中西隔膜的诗歌。我们决不能仅仅从诗歌的形式(旧体诗或现代诗),去判断诗歌的好坏!不是说你旧体了,你文言了,你平仄了,你工整了,你佩文韵府了,就好诗了,事情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乾隆皇帝写了多少标准的旧体诗啊,有谁能记住他哪怕是一句呢!当然,也不能说,你新诗了,你自由了,你白话了,你解放了,你分行了,就好诗了,也不是。那是什么呢,诗歌的本质是音乐性,但绝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平仄或押韵,而是合乎大自然节律,合乎潮汐,合乎呼吸或心律的节奏,这种内在的,生命的节奏,要具有一种击打地心的生命力量,这样的诗,才是好诗。

 

子美哥哥,请允许我在这儿放言: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诗歌,一定不是旧体诗的时代,一定是新诗的时代!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好诗,一定是接通汉语血脉、打通中西隔膜的现代汉语诗歌。

 

好了,亲爱的子美哥哥,纸短诗长,就此搁笔吧!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作者简介:向以鲜,四川大学教授,诗人。

 

本文获四川省报纸副刊作品奖·2017年度一等奖

 

 

作者介绍:

  向以鲜:属兔,四川万源人,现居成都。诗人、大学教授。有诗集及著述多种,获奖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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